Paul Graham 說,要比較財產稅和所得稅,只要做一個除法:把財產稅率除以資本報酬率。算完你會發現,政治人物口中的「只是 1%」,其實等於 20% 到 25% 的所得稅。
當有人提議課徵財產稅,數字常常被講成「只是 1%」。聽起來很小,因為我們腦中拿來比較的是所得稅:所得稅動輒二三十個百分點,相比之下 1% 幾乎可以忽略。
問題出在基準不同。所得稅課的是你「這一年賺到的錢」,財產稅課的是你「擁有的全部資產」。一個是流量,一個是存量。1% 乘在整筆資產上,跟 1% 乘在當年收益上,完全是兩回事。Graham 的主張很單純:在判斷一個財產稅提案之前,先把它換算成等值的所得稅率,再決定它到底大不大。
Graham 給的方法只有一步:要把財產稅換算成所得稅,就除以資本的報酬率。假設無風險報酬率是 5%,那麼 1% 的財產稅,除以 0.05,等於 20% 的所得稅。
用一筆錢就看得很清楚。你有 100 美元,這一年賺到 5% 的報酬,也就是 5 美元。下面兩種課法,最後拿到的錢一模一樣。
會被忽略,是因為這個換算需要先意識到「報酬率」這個變數存在。一旦把它放回式子裡,1% 和 20% 就被綁在一起了。
換算倍率就是報酬率的倒數。報酬率 5% 時,倍率是 20;而 Graham 提醒,5% 在歷史上是偏樂觀的假設,4% 可能更接近實際,這時倍率變成 25。也就是說,名目上的「1% 財產稅」,落在所得稅的語言裡是 20% 到 25%。
這裡用的是無風險報酬率,因為財產稅本身是無風險的義務:不管你的投資那一年賺多少,這筆稅照繳。投資有風險,課稅沒有,這讓兩者的對照更不對等。
把換算出來的稅率疊回現有稅制,量級就現形了。Graham 算了一個例子:美國聯邦最高所得稅率 37%,加上一個中位數州的稅率(奧克拉荷馬 4.75%),再加上 1% 財產稅換算出的 20%,邊際稅率來到 61.75%。
連一個稅率落在中段的州,加上「只是 1%」,就足以超過丹麥、成為全世界最高的邊際稅率。提案的人多半沒意識到,自己提的是一個前所未有的稅負水準。
Graham 的結論不是反對課稅,而是反對把量級藏起來。他指出,沒有人會說只是「多加 20%」的所得稅,但在數學上那和「1% 財產稅」是同一件事。同一個負擔,換個說法就顯得無害。
這個換算一旦知道它存在,就一點都不難。難的是想到要去問這個問題。先把財產稅率除以報酬率,得到對等的所得稅率,再回頭判斷這個提案大不大。把尺度對齊,討論才有辦法誠實。
沒有人會說只是「多加 20%」的所得稅,但那在數學上是同一件事。
把財產稅除以報酬率,「只是 1%」就會露出它 20% 到 25% 的真面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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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改寫自 Paul Graham 二〇二六年五月的〈How to Convert Between Wealth and Income Tax〉。這個互動頁只整理核心換算與閱讀體驗;原文包含完整的推導、數字與注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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