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台灣收一筆 USDC 貨款,
帳上你其實沒收到錢

台灣的證交所與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,同一週發布兩份指引,正面回答了一個很實際的問題:公司能不能用穩定幣收付貨款?答案是可以,但你收到的那枚 USDC,在帳上不是現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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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ART 1 | 一個很實際的問題

台灣公司能不能
用穩定幣收付貨款?

這個問題現在有了官方答案。二〇二六年五月底,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發布《穩定幣交易會計處理之指引》,裡面舉的第一個案例,就是一家叫「臺北公司」的筆電零售商,為了提升跨境支付效率,開始接受客戶用 USDC、USDT 付貨款,自己也不定期向發行商申購穩定幣來營運。

同一週,臺灣證券交易所發布《持有加密貨幣內部控制制度指引》,把「以加密貨幣作為收取或支付價款工具」明白列為一種需要專門程序控管的特殊交易

兩份文件擺在一起,等於官方點頭:台灣公司可以用穩定幣收付。但會計指引同時給了一個容易被忽略的提醒。你收到的這筆 USDC,會計準則不把它當成你收到了一筆錢。

PART 2 | 你收到的不是錢

會計準則把那枚 USDC,
當成以物易物的對價

當臺北公司賣出筆電、收下 USDC,會計指引援引 IFRS 15 的規定,把這筆 USDC 認定為「非現金對價」。這跟客戶拿一台機器、一批原物料來抵貨款是同一種邏輯,你收到的是一項資產,只是它剛好叫 USDC。

非現金對價有一條關鍵規則:營收的金額,鎖定在你收款當天那枚幣的公允價值。收款之後幣價再怎麼漲跌,都跟這筆已認列的營收無關了。那枚 USDC 從此變成你資產負債表上一項獨立的資產,後續的價值變動由你自己承擔。

換成現金的世界:你賣東西收到新台幣,收到的金額就是營收,現金放在帳上不會再變動。但收到穩定幣,營收先被鎖定,幣卻還活著,它會隨匯率、隨幣價在你帳上繼續浮動。

所以「收 USDC」這個動作,其實同時做了兩件事:完成一筆銷售,以及在帳上開立一個外幣資產部位。你以為自己收了款,會計上你是收了一項待處置的資產。

PART 3 | 收完之後,幣開始咬你

帳上認列 372 萬營收,
最後換回現金只剩 360 萬

會計指引把臺北公司的數字算得很清楚。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五日,它賣出一批帳面成本 9 萬美元的筆電,售價 12 萬美元,收下 120,000 枚 USDC,當天美元兌新台幣匯率 31。

臺北公司收 USDC 貨款的帳上歷程
2025/8/15 收款
以收款日 USDC 公允價值認列銷貨收入 372 萬新台幣(120,000 × 1 × 31)。錢沒進銀行,120,000 枚 USDC 進了錢包。
2025/12/31 年底
USDC 對美元還是 1:1,但新台幣升值,匯率掉到 29。這批 USDC 在帳上認列 24 萬損失。
2026/1/15 換回現金
把 USDC 全數兌回美金,當天匯率 30,實際入帳銀行存款 360 萬新台幣。

對齊一下這筆生意:臺北公司認列了 372 萬營收,最後真正落袋的現金是 360 萬,中間 12 萬的差距,全來自 USDC 在錢包裡躺著時匯率的變動。銷售那一刻就完成了,但只要你還沒把幣換回法幣,這筆貨款的價值就一直在動。

更麻煩的是,這枚 USDC 在帳上到底算「金融資產」還是「無形資產」,又會改變它後續怎麼被衡量。分水嶺在一個問題:你有沒有法律上能強制發行商贖回、把幣換回現金的權利。

情境
穩定幣已立法監管
未立法監管(現況)
贖回權
法律強制發行商隨時按面額贖回
發行商保留延遲、拒絕贖回與單方改條款的權利
帳上分類
金融資產,逐日按公允價值評價
無形資產,做減損測試
同一枚穩定幣,三種帳上身份
2026 現在
GENIUS Act 尚未生效
無形資產
適用中
成本入帳,只減損不增值;處分時才認列損益。
金融資產
尚未解鎖
還缺法律保障的贖回權。
現金
尚未解鎖
還不是任何國家的法定貨幣。
2027 年初
GENIUS Act 生效後
無形資產
不再適用
法律保障贖回權後,分類會往金融資產移動。
金融資產
適用中
公允價值入帳,漲跌反映損益;仍不是現金。
現金
尚未解鎖
還缺法定貨幣地位。
未來?
法定貨幣地位確立
無形資產
不適用
身份退場。
金融資產
不適用
身份退場。
現金
完全解鎖
收到即進現金流量表,匯兌處理不再是資產處分。

截至二〇二六年五月,USDC 與 USDT 的發行商都還沒依美國《GENIUS 法案》取得發行許可。也就是說,今天你在台灣收一筆 USDC 貨款,帳上多半是把它記成無形資產,跟收到一項商品、一個專利同一類。

PART 4 | 而且不是收了就好

想合規地收付穩定幣,
先過一道對手白名單

如果是上市櫃公司,內控指引把收付穩定幣的門檻訂得很具體。它不是「掃個 QR code 收幣」這麼簡單,而是要先建好一整套控管,才能動。下面這些都是指引裡的要求。

🧾
列為特殊交易
以加密貨幣收付價款屬特殊交易,須另依「收、付款交易作業程序」辦理,與一般買賣分開控管。
📇
對手地址要白名單
交易對手的錢包地址須先核可並列入白名單,新增、修改地址要經總經理核准,不能隨意收任何錢包來的幣。
🔎
先查交易對手
交易前要充分瞭解交易對手、確認交易合法性,並只能依核准後的地址執行。
🏢
專責管理單位
須成立加密貨幣管理單位,發起與核准交易由不同人負責,簽章採多重簽名。
📊
每季報董事會
收付情形登載備查簿、每月更新,至少每季向董事會彙報,文件保存五年。
🔗
每月對鏈上紀錄
會計每月核對帳載、託管資料與區塊鏈公開紀錄一致,差異重大要立即報董事會。

把這些擺在一起,畫面就清楚了。穩定幣收付在跨境場景確實快又省手續費,這是它最實際的吸引力。但對一家想合規操作的公司來說,省下的電匯成本,要拿來換一套錢包控管、對手盡職調查與每月對帳的營運負擔。值不值得,是每家公司自己要算的帳。

用穩定幣收貨款,你完成的是一筆銷售,同時也接下了一個還沒結清的部位。

在你把幣換回法幣之前,這筆貨款的價值一直在動。

如果你是老闆,
你會用穩定幣收付貨款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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